《均田策》纲要
作者:裴回(字守白,原吏部尚书,今为贬臣)
成于流徙途中,藏于麻布中衣。共五卷,约六万字。主旨:废血税、清地籍、开军屯、设义田,立新政之基。
一、废血税,归田赋
“若使人血化为田亩,便不当再以人血纳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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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“血税”非礼非法,其本质乃对人命之量贩,是苛政暴政极致象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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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废除血役票、身供徭、命抵征等制度,取而代之的是更可持续的土地税与分摊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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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“田制当以户籍、地亩、丁壮为筹”,而非以“命值”、“役票”计量人命之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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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厘定税制依据:“以地亩定税率,以岁产定输量,分上中下田而酌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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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对人身征税,转为对土地征税,强调“人不应为税本”。
评注/意义:
这一条是对现政最大批判,几近“谋逆”之论。
但言辞审慎,不直接攻讦皇帝,而归因于“郡国小吏私改旧例”。
二、丈量复籍,清查隐占
“田不能私兼,人不能无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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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张“丈量地籍、清查籍外田”,设“公丈使”与“分籍吏”,由义军推举清正之士担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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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豪门权贵侵占的“隐田”,施行“籍外复审”,以此收回土地,用于重新分配或充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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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“耕者有其田”之基本目标,保留一定“有产阶层”比例以维护初期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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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“田甲册”“人丁册”“赋税通籍三联”,以纸、绢、牙简三种形式存档于军政中心。
评注/意义:
此策体现出极强的技术性与实践可行性,既有理想,也有过渡方案。
实为一场小型“土地改革”,既可充军用,也可得人心。
三、军屯为主,义田为辅
“以战养战,以田安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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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在边军及义军中推广军屯制度,让兵士垦地自给、轮值耕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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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提出设立“义田”制度:由政府或义军设田于边陲或废地,分配给烈属、流民、老弱、伤残者使用耕作,免税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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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“军田军用,义田民享”,防止腐化和隐形剥削。
评注/意义:
大大缓解军需压力,能解决粮食、兵源、士气三重困境。
义田制度乃救济与安民之策,化流寇为民力。
四、官民同列,推行试点
“以三县试之,便可观其可行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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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设立三县试点,分别由民间士绅、义军将领、地方清官主持实施均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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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县设“均田会审堂”,由军、民、士三方代表议策,共署执行文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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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“考绩使”,每三月呈报执行情况、民怨、财用三项。
评注/意义:
此策表面审慎,也暗藏一丝策略性保留:若试点成,则可借民意反制朝廷;若败,也保一线退路。
五、君与民,协力力治
“政通则民安,民安则君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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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里社”为基础,设“民议官谘”制度,收集民意倾听调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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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君主应以“合众人之意”为根本治理原则,即君王的权威必须建立在民意认可和民心向背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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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倡“以礼相辅,以法为则”,平衡君权、官权与民权,实现社会长治久安。
评注/意义:
此让君主权力更加有根有据,更能获得民心。
作为结尾卷,呼应之前土地、税赋、籍籍改革,强调“政通人和”的最终目标。